8月13日,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举办“保护长江生态 服务流域发展”司法协作交流会,来自长江流域的24家法院及3所高校教授受邀共商长江流域保护与发展。
\n会议现场。图源 重庆法治报
\n各法院参观了万州区人民法院创新打造的“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及“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资料储存区”。据了解,该储存区的主要功能是集中保存与展示来自长江流域的青海、西藏、云南、四川、贵州、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等1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4家人民法院环境司法成果,集生态环境科普、成果展示和法治宣传教育于一体,旨在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凝聚守护长江生态的强大合力。
\n交流会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共同签订了《渝东北、川东北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备忘录》,按照备忘录内容,签约法院将在环境资源审判资源与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生态共治与修复协同实践、司法能力提升与法治宣传联动等方面持续深化司法协作。
\n会上,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4家法院围绕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了主旨发言和经验分享,来自天津大学、重庆大学、重庆三峡学院的3名专家进行点评,达成长江流域司法保护协同发展十项共识并固化成会议纪要,通过整合司法资源形成覆盖全流域的司法保护合力,推动构建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新格局,为司法协作工作走深走实打下基础。会上强调,长江流域法院要坚决扛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政治责任,持续加强与沿线法院协作配合,完善协作机制,密切沟通联络,以高水平司法协作实践保障长江长治久安,让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
\n重庆法治报记者 罗翠 通讯员 艾朝辉
\n原标题:长江流域24家法院共护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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